共青团如皋市委文件
团皋委〔2010〕21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如皋市青年文明号
明查暗访活动的通知
各市直团组织,各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各联合创建单位,各特邀监督员:
如皋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各级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下,在广大青年的踊跃参与下,稳步推进,蓬勃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全国青年文明号5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7个,市级青年文明号55个。青年文明号已经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成为引导青年在岗位上建功立业的一面旗帜。为继续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至31日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明查暗访活动,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重新认定2009年度青年文明号的依据。希望各单位、各青年文明号集体接到通知后,根据青年文明号创建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迎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明查暗访对象
新命名和重新认定的如皋市级、南通市级、江苏省级、全国级青年文明号,江苏省级和各基层青年文明号是此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人员
如皋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人员、青年文明号特约监督员、团市委工作人员、各联合创建主管单位负责人。
三、明查暗访分类
1.对块面青年文明号的检查分几个组进行,实行组长负责制。各镇(区、园)团组织要参与到对所属青年文明号及2009年度参创集体明查暗访活动中来,重点对创建过程中存在明显问题的青年文明号单位和有争创上一级青年文明号意愿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2.条线单位:以条线单位组织自查为主,团市委青工部参与以下两种情况的检查,即在创建过程中存在明显问题的青年文明号单位和有争创上一级青年文明号意愿的青年文明号单位。
四、明查暗访方式及内容
此次检查采取“一看二听三评四公示”的方法,“一看”即实地走访,看被检查单位的现场及工作环境(服务设施、环境布置等),重点查看服务是否规范和基础工作资料是否齐全(创建工作规划、创建标准、考核实施办法、会议和活动记录等创建工作资料台帐);“二听”即召开座谈会,听取被检查单位创建工作汇报,听取意见和建议;“三评”即对照评分表的要求,结合检查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四公示”即将所有创建单位在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对举报不良内容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创建单位严肃处理直至摘牌。
各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应规定和要求,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和规范,对青年文明号服务环境进行整改和优化,对青年文明号创建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迎接明查暗访。
对不接受明查暗访和以各种理由阻挠明查暗访的单位,将取消参与2010年的新命名和重新认定资格。
附:如皋市青年文明号明查暗访评分表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青年文明号 明查暗访 通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各分管领导,团南通市委
共青团如皋市委员会 2010年5月17日
(共印250份)
附件:
如皋市青年文明号明查暗访评分表
单位: 总分: 检查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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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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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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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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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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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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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查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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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明确的创建主题,有醒目的创建标志,有切实可行的创建标准和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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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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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建主题扣5分,无创建标志扣5分,无创建口号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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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行业规范,优质服务措施。无举报、投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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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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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现查实一例顾客投诉扣5分,无行业规范、优质服务措施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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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醒目位置设有群众监督信箱;实行挂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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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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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项不符合或不落实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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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规定程序、要求推行了“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现场是否有便民、利民措施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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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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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服务卡不得分,无便民措施不得分,便民措施不落实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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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
访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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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现场环境是否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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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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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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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体成员着装是否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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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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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人不得体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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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能做到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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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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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人不得体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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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体成员处理解决复杂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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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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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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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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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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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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